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旅行社“甩团”最高罚50万元

本文摘要:《旅行社条例》公布后,一些从业人员指出,尽管该条例增大了对旅行社40项违法经营不道德的惩处力度,但或许独缺对扯团不道德的规范。

《旅行社条例》公布后,一些从业人员指出,尽管该条例增大了对旅行社40项违法经营不道德的惩处力度,但或许独缺对扯团不道德的规范。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赵晓光具体回应,对扯团问题,可以根据《旅行社条例》第33条和第59条的规定加以规范,即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与领队不得拒绝接受遵守旅游合约誓约的义务,否则将一处旅行社最低50万元、导游与领队最低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

据国家旅游局讲解,当前,大多数旅游者滋扰最少的问题:一是零负团费,旅行社以较低报价更有旅游者参团,然后在旅游行程中诱导甚至强制旅游者购物消费和参与自费项目;二是欺诈广告,旅行社对其服务标准、旅游行程等事项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与解释,而实际旅游行程却远达将近广告标准;三是合约债权人,旅游行程誓约之后,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还清旅游合约确认的行程、几乎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对上述问题,《旅行社条例》都做出了适当明确规定,如不准旅行社高于成本报价;旅行社必需与旅游者议定书面合约,并在合约中具体誓约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权利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者应该缴纳的旅游费用及缴纳方式、旅行社决定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必须旅游者自行收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此外,条例还规定,合约议定后,旅行社及导游、领队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转变旅游合约决定的行程等。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需要及时获得救助,《旅行社条例》规定应该将旅游服务监督、滋扰电话作为旅游合约的不可或缺事项。同时还规定,旅游者可以向旅游、工商、价格、商务或者外汇等涉及监管部门滋扰。收到滋扰的部门应该及时调查处置,并且有义务将调查处置的有关情况告诉旅游者。

据报,国家旅游局将要实施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正在与有关银行联合研究制订关于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保监会制订关于旅行社责任险的规定。


本文关键词: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

本文来源: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www.dusalai.com